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具体是如何细分的?
我最近碰到一件事儿,身边有人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好像已经构成既遂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具体会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处罚呢?不同情形在量刑上有啥区别?
展开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处罚标准细分情况如下: 首先,从一般情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暴力”,是指使用捆绑、禁闭、吊打、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例如,父母为了阻止子女与他人结婚,将子女关在家里,限制其人身自由,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并且,此罪通常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说,一般需要被害人主动向司法机关告发,司法机关才会处理。这是基于对被害人意愿的尊重,以及考虑到婚姻自由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法律依据还可见《刑法》第九十八条,该条明确规定了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其次,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致使被害人死亡”,主要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暴力干涉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比如在暴力干涉过程中,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使被害人受伤过重而死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害人的死亡与行为人的暴力干涉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比如被害人是因为自身其他原因死亡的,那么就不能按照这一加重情节来量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