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起诉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在进行个人债务起诉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起诉状**: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重要文书。要清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明确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及利息等;还要阐述事实和理由,把债务产生的经过、双方的约定以及对方未履行义务等情况说清楚。并且需要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证据材料**: - **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贷合同等。如果没有这些书面凭证,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也可以作为证据。这是为了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债务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担保相关证据**:如果有担保的情况,需要提供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 **抵押物相关证据**: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情况的证明。 - **债务人违约及偿还能力证据**: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身份证明**: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复印件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委托他人诉讼,还需要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若委托律师诉讼,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