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借方的分录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对于个人所得税借方分录不太清楚该怎么做,不知道在不同情况下借方分录的具体写法和依据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会计账务处理中,个人所得税的借方分录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 当企业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有义务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此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这里借方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表示企业减少了应付给职工的工资,因为要从中扣除个人所得税部分。这是基于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时,先将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工资中扣除出来,然后再统一缴纳给税务机关的业务逻辑。 当企业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借方的“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体现了企业缴纳税款后,减少了之前代扣的这部分应缴纳给税务机关的负债。这是因为企业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款项交到了税务机关,完成了纳税义务。 所以,个人所得税借方分录在代扣时对应应付职工薪酬,缴纳时对应应交税费,不同阶段的分录处理是根据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以及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来确定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