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谋伤人会被判什么罪?
我和别人发生了矛盾,对方放话说要找人来收拾我,感觉像是有预谋地要伤害我。我想知道这种预谋伤人的情况,在法律上会被判什么罪呢?心里有点担心,所以想提前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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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预谋伤人罪”这一具体罪名。预谋伤人只是一种行为的前期准备状态,具体构成何种犯罪,要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等情况来确定。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预谋伤人的行为,但仅造成他人轻微伤,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若预谋伤人行为导致他人轻伤以上后果,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如果行为人在预谋伤人过程中,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最终未造成他人死亡结果,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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