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事务中是先放后税还是先税后放呢?
我在处理一批货物通关的事情,对于是应该先让货物放行再缴纳税款,还是先缴纳税款再让货物放行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上,到底是先放后税合理,还是先税后放合理,以及这两种方式分别适用于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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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先放后税”和“先税后放”是海关在货物进出口环节的两种监管模式,它们各自有着明确的规定和适用情形。 “先放后税”,简单来说,就是海关先允许货物放行,之后再办理税款缴纳手续。这一模式主要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等相关规定,它适用于资信良好的企业。对于那些在海关备案且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海关基于对其信任,为了提高货物的通关效率,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会采用“先放后税”的方式。这样企业可以在货物放行后一定期限内集中缴纳税款,避免了因等待缴纳税款而导致货物滞港等情况。 “先税后放”则是要求企业在货物通关时先缴纳相应的税款,海关在确认税款缴纳无误后才放行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这种模式是海关常规的监管方式,适用于一般企业和大部分货物的通关。它能够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防止税收流失。 企业具体适用哪种模式,主要取决于企业的信用状况、货物的性质等因素。信用良好的企业有机会享受“先放后税”带来的便利,而一般企业则通常按照“先税后放”的程序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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