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有哪些原则?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工程索赔需遵循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这是工程索赔的首要原则。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约定。比如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在工程索赔中,索赔方提出的索赔请求必须有法律和合同依据,否则索赔将不被支持。例如,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变更的程序和补偿方式,索赔方就需要按照这个程序来进行索赔,不能随意提出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索赔要求。 真实性原则:索赔所依据的事实必须是真实发生的。索赔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遭受了损失。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施工记录、会议纪要、来往信函、工程照片、录像等。比如在某工程中,因恶劣天气导致工程延误,施工方要提出索赔,就需要提供气象部门的相关证明、现场的施工日志等,以证明恶劣天气对工程进度造成了实际影响。如果索赔方提供虚假证据,不仅索赔请求会被驳回,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理性原则:索赔要求应当合理,包括索赔的金额和工期等。索赔金额应当是因对方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不能漫天要价。例如,在计算因工程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时,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或者市场合理价格来计算。工期索赔也应当是由于非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所需要延长的合理时间。比如,由于业主提供的场地交付延迟,施工方可以根据实际影响的施工天数来合理提出工期索赔。 时效性原则:索赔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所以,索赔方一定要注意索赔的时间限制,及时提出索赔,否则将可能失去索赔的权利。 总之,在工程索赔过程中,遵循这些原则是确保索赔成功的关键。索赔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提供真实、合理的索赔依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