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补办的流程是什么?


当身份证丢失时,补办身份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挂失身份证是第一步。虽然挂失并非强制要求,但建议您进行挂失,以避免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目前,身份证挂失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您可以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挂失申报,也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挂失申报。在互联网时代,部分地区还开通了线上挂失渠道,您可以登录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网站或手机APP,按照指引进行挂失操作。 其次,补办身份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对于本地办理而言,一般只需携带户口簿即可。而异地办理的话,除了户口簿,还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学生证、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您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您可以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然后,前往办理地点提交申请。您既可以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在办理时,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为您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这些信息将用于制作新的身份证。 接着,缴纳费用。补办身份证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根据相关规定,补办身份证的费用为40元。您可以通过现金、银行卡、移动支付等方式缴纳费用。 最后,领取身份证。办理完成后,您可以选择领取身份证的方式。一种是在办理时选择自取,一般在办理后的6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前往办理地点领取新的身份证。如果您急需使用身份证,也可以在办理时申请加急办理,加急办理的时间通常为7个工作日左右,但可能需要额外缴纳加急费用。另一种方式是选择邮寄,您只需在办理时填写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新的身份证将通过邮政快递送达您手中。 法律依据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