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
自己注册商标,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主要流程:
首先是商标查询。这一步就像是在茫茫大海中先看看有没有和自己要注册的商标类似的。通过商标查询,可以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从而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成功率,避免浪费时间和金钱。你可以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商标查询没有严格的法律条文规定,但它是非常重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接着是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的,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商标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等。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然后是提交申请。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 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之后进入形式审查阶段。商标形式审查是对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主要就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问题,商标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如果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再是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是否违反了禁用条款,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等等。《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若商标通过了实质审查,就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初步审定公告的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最后,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至此,商标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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