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嫖娼未遂被恐吓,对方说要报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本来和对方谈好了嫖娼的事也付了钱,但最后没嫖成,现在对方还恐吓我要报警。我很担心自己会受到严重处罚,也不知道能不能反制对方的恐吓,想知道这种情况具体该怎么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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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嫖娼未遂但已经与对方达成嫖娼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的,仍然构成嫖娼行为。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你这种嫖娼未遂且被恐吓的情况下,首先,你可以选择向警方报案。因为对方的恐吓行为如果构成敲诈勒索,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次,对于你嫖娼未遂的行为,由于实际上并未发生性关系,同时你又是受骗方,这种情况下的嫖娼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情节较为轻微,一般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金额不超过500元或拘留时间不超过五天的处罚。 最后,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的经过,以争取从轻处理。同时,也要吸取教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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