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一个月前结束了,另一个派出所还能处理吗
之前去嫖娼了,已经过去一个月了。现在另一个辖区的派出所好像注意到这事儿了,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对我进行处理啊?就想弄明白这种情况下,另一个派出所到底有没有权力管,会不会给我处罚。
展开


首先要明确,嫖娼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关于另一个派出所是否能处理的问题,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追溯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你嫖娼行为刚过去一个月,显然还在6个月的追溯时效内。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存在嫖娼行为,无论哪个派出所发现线索,都有权力进行处理。派出所可能会依法传唤你进行询问查证,如果认定你嫖娼的违法事实成立,就会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对你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建议你积极配合派出所的工作,如实陈述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