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传唤没承认被放出来了还会有事吗
我之前嫖娼被警察传唤了,在询问的时候我没承认,之后就被放出来了。现在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之后还会不会有事,这种情况警察后续还会再来找我吗?会不会过段时间又有新证据然后再把我抓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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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在我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所谓嫖娼,就是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比如与卖淫者进行性交易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嫖娼者被传唤但未承认而被放出来后,是否还会有事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警方在此次调查过程中,并没有掌握足够能证明你嫖娼的证据,例如没有完整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现场监控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通常不会再对你进行处罚。 不过,如果之后警方又发现了新的证据,比如找到了当时的卖淫者并获取了其指认,或者有了新的关键转账记录等能够充分证明你嫖娼事实的证据,那么即使之前被放出来了,警方还是有权依法对你进行传唤和处罚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存在后续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的。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从嫖娼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警方都没有发现相关证据,那么之后一般就不会再对你进行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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