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后嫖娼罚了5000说拘留但是又让走了,后面通知又让去,这是怎么回事?

我朋友嫖娼被抓后交了5000元罚款,当时说要拘留但又让他走了。现在又接到通知让他去,他很困惑也很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后续他是否真的会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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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嫖娼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来说,如果当时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处罚程序,包括缴纳罚款、完成笔录填写、按指纹和签名等,且没有被当场拘留,后续通常不会再要求被处罚人前往处理。但如果出现后续又通知前往的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其一,可能是处罚程序存在疏漏。例如,最初的处理中存在一些信息未完善、证据需要进一步补充等情况。比如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新的线索或者证人,需要被处罚人再次配合调查,以确保整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其二,可能涉及到执行环节的安排。虽然当时没有立即执行拘留,但根据处罚决定,后续还是需要执行拘留处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所以,可能是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后续合适的时间执行拘留。 其三,也有可能是存在误解或者通知错误。比如相关工作人员在传达信息时出现失误,导致被处罚人收到错误的通知。这种情况下,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核实具体情况,要求其说明通知的原因和依据。 如果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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