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如何处罚量刑,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最近了解到生产有毒食品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想知道要是有人真的犯了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到底会怎么处罚呢?不同的情节处罚上有什么区别呀?我就是单纯想深入了解下这方面法律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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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有毒食品罪,简单来说,就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这类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关于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量刑规定如下: 首先,一般犯罪情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说的一般情节,通常是指刚开始实施该犯罪行为,危害后果相对不严重的情况。 其次,如果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导致多人出现严重的身体不适、住院治疗等情况,就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最后,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是因为这种情况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此外,如果是单位犯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条,实行双罚制,既要对单位判处罚金,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生产有毒食品罪: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双罚制:单位犯罪中,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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