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我最近听说了一些关于偷窃的事情,心里挺疑惑的。想知道要是有人偷东西了,法律到底会怎么处罚呢?是根据偷的东西价值来判断,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我就想具体了解下偷窃罪在法律上的处罚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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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偷窃罪”这一罪名,与之对应的是“盗窃罪”。简单来说,盗窃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于盗窃罪的处罚如下: 首先,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数额较大”一般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比如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等情况。“多次盗窃”指的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就是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不考虑盗窃财物价值多少;“扒窃”则是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其次,如果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通常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其他严重情节也包含多种情况,例如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等。 最后,要是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 另外,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同时,如果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一些特定情形,如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等,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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