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销售佣金扣除比例是多少?
我是一家房企的财务人员,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 销售佣金扣除比例不太清楚。我们公司经常会给销售人员发放销售佣金,想知道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部分佣金可以按照什么比例进行扣除,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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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关于房企销售佣金扣除比例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其中,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房企属于其他企业范畴,所以通常情况下,房企销售佣金扣除比例为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
举例来说,如果一家房企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是1000万元,那么按照5%的扣除比例,可扣除的销售佣金限额就是1000×5% = 50万元。若实际支付的销售佣金为4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50万元,那么这40万元的佣金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若实际支付的销售佣金为6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50万元,那么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50万元,超出的10万元不能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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