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车主不找保险公司找我,我该怎么办?


当遇到追尾车主不找保险公司找你的情况,你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应对: 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一般来说,在追尾事故中,追尾方通常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这一认定依据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即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如果追尾车主认定你需要承担责任,你可以要求其提供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如果事故认定结果显示追尾方负全责,那么两辆车的维修费用通常由追尾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而另一方被追尾的汽车仅享有一项交强险的无责赔偿,这一项无责赔偿则是由追尾者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代替其支付。你可以凭借事故认定书、相关的车损维修费用单据以及发票,同时配合由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到对方购买车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方式主要是通过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偿。若追尾车主未进行保险理赔,你可以先尝试与其进行有效沟通,向其阐述保险理赔的完整流程,以及期盼得到对方积极配合的意愿。 倘若对方并未投保或不愿予以配合,你可依法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协助,由交通警察出面介入处理。他们具备事故调解能力,若调解无果,你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外,如果你已购置车损险,还可以考虑运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代位追偿”服务,即你的保险公司有望在满足特定前提的情况下,先行承担你的修车费用,此后再向肇事方追索事故所引发的赔偿款项。在此过程中,要注意妥善保存好所有有关证据,诸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警方开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修车费用凭证等等,以便为后续的司法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