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尾被认定全责后还需要给其他赔偿吗?

我开车追尾了别人的车,交警判定我是全责。我已经答应赔偿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但是对方还提出了其他赔偿要求,比如车辆贬值费、误工费之类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被认定追尾全责后,除了维修费用,是否还需要给其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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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追尾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后,是否还需要给予其他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赔偿”在法律中的含义。赔偿是指对受到损失的一方进行经济上的弥补,目的是让受损方尽可能恢复到损失发生前的状态。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一般来说,除了车辆维修费用外,可能涉及的其他赔偿情况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如果追尾事故导致对方车上人员受伤,那么全责方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比如,对方受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期间无法正常工作,那么全责方就需要赔偿其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财产损失赔偿:除了车辆维修费用外,车辆上装载的物品等其他财产损失也需要赔偿。另外,关于车辆贬值费,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有些情况下,如果车辆是刚购买不久的新车,且因事故导致车辆贬值较为严重,法院可能会酌情支持贬值损失赔偿;但如果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贬值情况不明显,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替代交通工具费用:如果对方的车辆因维修无法正常使用,全责方需要赔偿对方在车辆维修期间合理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比如打车费或者租车费等。 总之,追尾被认定全责后,除了车辆维修费用外,是否需要给予其他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损害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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