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了对方全责,究竟可以索赔哪些费用呢?
最近我遭遇了追尾事故,对方被认定为全责。现在我想了解下,除了车辆维修费用外,我还能不能索赔其他费用呢?比如我因为处理事故请假产生的误工费能不能索赔?具体的索赔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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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追尾事故且对方全责时,可索赔的费用分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赔偿两部分。 **财产损失方面**:一是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需要凭借车辆损失维修费的相关凭证或发票来确定赔偿数额;二是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比如车上运输的货物受损,可按实际损失索赔;三是车辆施救费用,即事故发生后为救援车辆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若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可索赔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事故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也可索赔;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例如打车、租车费用等也能索赔。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如果追尾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伤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即因治疗伤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为就医、复查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后续治疗费,即后续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若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等。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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