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报销人不知道所开的发票是否为虚开怎么办?

我在公司负责报销事宜,有时候拿到发票就直接拿去报销了,也不清楚这些发票是不是虚开的。我担心如果是虚开发票,我会不会有责任。我想了解一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虚开发票去报销,会面临什么后果,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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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虚开发票的概念。虚开发票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虽然有业务发生,但开具发票的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业务不符。简单来说,就是发票内容和实际交易对不上。 从法律责任方面来看,如果报销人确实不知道所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一般情况下主观上没有违法的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开具方的责任。 对于不知情的报销人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有相关规定,如果购货方(即报销人所在单位类似情况)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在实际处理中,如果发现可能使用了虚开发票报销,报销人应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并配合单位和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单位也有义务对发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如果因为单位审核不严导致使用了虚开发票报销,单位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将已经抵扣的税款转出,补缴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而报销人如果能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通常不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可能需要配合完成相关的整改工作,比如协助追回报销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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