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突然变道被撞,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骑电动车突然变道被撞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要确定电动车的属性。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小于等于20KM的属于非机动车,超过标准的出现交通事故需要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认定是否为机动车。 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车突然变道通常属于有过错行为,机动车一方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可适当减轻自身赔偿责任。例如,若机动车正常行驶,电动车在没有观察后方来车的情况下突然变道,导致被撞,电动车驾驶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则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等;若机动车本身也存在超速等违法行为,那么双方可能会被认定为同等责任。 如果电动车经鉴定被认定为机动车,那么按照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原则,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比如,电动车突然变道且未打转向灯示意,而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距,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都存在过错,需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而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例如,电动车突然变道是为了躲避路上突然出现的障碍物,且变道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而机动车未采取合理避让措施导致碰撞,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有以下处理流程: 1. 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 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 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 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