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骑电动车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具体该怎么赔偿呢?

我骑电动车正常出行,结果被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现在我身体受了伤,电动车也有损坏,不知道对方应该赔偿我哪些项目,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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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骑电动车被车撞且对方全责时,赔偿相关事宜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理解: 首先,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通常情况下,由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了相关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剩余部分则由肇事者承担。这是基于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其次,赔偿的具体项目及标准: -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 - 医疗费:即因事故受伤而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以实际发生的医疗票据为准。 - 误工费:如果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收入,这部分损失应由对方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若因受伤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应由对方承担。护理费的计算可以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时间来确定。 - 交通费: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凭相关票据进行赔偿。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一定年限计算。 - 残疾辅助器具费(若造成残疾):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若造成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一定年限计算。 - 财产损失赔偿方面:主要是电动车的维修费用或车辆损毁的实际价值,如果还有其他财物在事故中受损,也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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