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我是否有爷爷财产的继承权?
我父母已经去世了,现在涉及到爷爷财产继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具体是怎样的一个继承规则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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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去世的情况下,你有可能继承爷爷的财产,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你作为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爷爷的遗产份额。例如,爷爷有三个子女,你父亲是其中之一,若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况,按照法定继承,爷爷的遗产平均分成三份,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那一份。 **遗嘱继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如果爷爷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将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由你继承,那么你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爷爷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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