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弯时对方超车撞到我车右侧,责任该如何认定?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是确定各方赔偿义务的重要依据。对于右转弯时对方超车撞到自己车右侧这种情况,责任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在右转弯场景下,如果对方是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超车并撞到您车右侧,对方很可能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比如在路口右转弯时,本身属于交叉路口,按照规定是不适合超车的。若对方强行超车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就需要对事故负责。 然而,如果您在右转弯过程中也存在违法行为,比如转弯前未开启转向灯,或者转弯速度过快、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那么您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如果您未按此规定操作,也会对责任认定产生影响。 具体的责任划分,最终要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在处理事故时,会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查看监控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客观公正的责任认定。在拿到责任认定书后,如果您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