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最近厂里经常加班,工作强度很大,而且安全防护措施感觉也不到位。我想知道在安全生产方面,我们作为从业人员有什么权利,又要承担哪些义务呢?了解这些对保障自己的权益和做好工作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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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生产法里,从业人员享有多方面的权利。首先是知情权,简单来说,就是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其次是建议权,从业人员可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这有助于企业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同时,还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当从业人员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时,有权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并且,企业不能因此对从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这在《安全生产法》中都有明确保障。 另外,从业人员还享有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如果企业领导要求员工在不安全的条件下作业,员工有权利拒绝。在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当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而从业人员的义务也不容忽视。首先是遵章守纪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有相关规定。 其次是接受培训的义务,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后,还有报告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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