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没有预留哪些权利?
我对国家安全法里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不太清楚,想知道在这部法律里,规定公民没有被预留的权利具体有哪些。我平时比较关注法律知识,看到这方面有点疑惑,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讲讲,让我更明白法律的边界。
展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它主要侧重于规定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赋予公民一定权利,但并没有专门明确指出公民没有预留哪些权利。 从法律逻辑和立法目的来讲,国家安全法核心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以及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强调公民在国家安全事务中应当履行积极配合、保守国家秘密等义务。 公民权利的设定更多是由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定。我国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比如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等。而国家安全法在规范公民行为时,是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防止公民的行为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 从相关法律体系来看,根据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意味着公民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都不能以损害国家安全为代价去主张所谓“权利”。也就是说,那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稳定的“权利”是不被法律所认可和预留的。 总之,国家安全法本身没有直接罗列公民没有预留的权利,但通过与宪法及其他法律结合来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享有合法的“权利”空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