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监护人是否要承担风险?
我打算注册一家公司,听说要指定监护人。我不太清楚这个监护人在注册公司这件事里需不需要承担风险。要是需要承担风险,那风险都有哪些呢?会不会对我个人有很大影响?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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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公司的语境下,准确来说应该是法定代表人,而非监护人。监护人一般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和公司注册没有直接关系。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在一定情况下是需要承担风险的。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因自身过错导致他人受损,公司先赔偿,之后可能会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这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面临被限制再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行政方面的限制。
从刑事责任角度,某些犯罪行为如单位行贿罪、走私罪等,如果是以单位名义实施且法定代表人参与其中或负有直接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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