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订立格式条款的规则有哪些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些条款好像是提前写好的,没跟我商量。我就想知道,订立这种格式条款都有啥规则呀?我担心自己稀里糊涂签了合同,会掉进陷阱,损害自己的权益,所以想弄清楚订立格式条款的具体规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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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订立格式条款有以下几方面重要规则: 首先是提示及说明义务规则。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比如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对于一些免责条款,要用加粗字体、特别颜色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提示,投保人询问时还要详细解释。若提供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其次是免责条款规则。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像合同中约定一方完全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却要求另一方承担高额违约金,这就可能因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免除自身责任而无效。 最后是解释规则。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就是按照一个正常理性人的理解去解释条款含义;二是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因为格式条款是制作人预先拟定的,为了平衡双方利益,如果条款有歧义,就作出对制作人不利的解释;三是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当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时,非格式条款的效力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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