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中对方谅解了,钱也退了,还需要坐牢吗?
我朋友涉及一起诈骗案,现在把诈骗的钱都退回去了,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但心里还是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还会被判刑坐牢,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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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案中,即使对方谅解且退了钱,仍有可能坐牢,但也可能会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取得被害人谅解以及退赃退赔,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提到,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而被害人谅解也是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 例如,如果诈骗数额刚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犯罪嫌疑人又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单处罚金;但如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即使有退赃和谅解情节,也可能只是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依然要坐牢。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退钱和取得谅解就一定不会坐牢,司法机关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最终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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