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六千块钱后已退还并且有谅解书,是否还会被判刑?
我朋友涉及一起诈骗案,金额六千块,现在钱已经退还对方,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到底能不能不被判刑呢?具体的法律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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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六千块钱后已退还且有谅解书,依然可能会被判刑,但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缓刑。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一般来说,诈骗金额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认定为数额较大。所以,诈骗六千块钱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法律规定,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次,退还赃款和获得谅解书属于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积极退还赃款,展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有助于减轻基准刑罚30%以下。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就对退赃情节的适用作出了相关规定。 最后,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但具体是否判刑以及如何判刑,最终还是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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