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方车刮了,当时走了算不算逃逸?
我开车时不小心刮到了别人的车,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走了。现在很担心这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会面临严重的处罚。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逃逸,具体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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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对方车刮了,当时走了不一定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门调查后才能定性。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且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刮车时你知道发生了碰撞,但为了规避责任直接离开现场且未报案,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视为逃逸。例如,你在倒车时明显感觉到碰到了旁边的车,看了一眼后担心赔偿就直接开走了,这很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你确实不知情,例如在正常行驶中,没有感觉到刮擦,事后才发现车辆有刮痕,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认定为逃逸。因为认定逃逸的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肇事逃逸性质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能会被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并且还将面临最低15天、最长15天的行政拘留。如果在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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