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孕妇离婚,第一个孩子究竟会归谁呢?
我和伴侣正处于二胎孕期,现在却面临离婚的局面,对于第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特别迷茫。不知道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规定的,具体会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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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孕妇离婚时,第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抚养权归属。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自主意愿的原则,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且是出于对孩子利益的考虑,就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来进一步判断: - 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母亲在哺乳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若孩子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例如,一方的经济状况更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一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等,这些都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定。 - 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跟谁生活可能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来作出判决。 总之,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始终是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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