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怎样才算合法取得?
我是一名小商家,最近进了一批货在卖,结果被告知这批货侵犯了别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很困惑,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被认定为合法取得,想了解下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算合法取得,以及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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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判定合法取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销售者必须是通过合理对价购买的商品。也就是说,购买价格要符合市场正常行情,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等情况。比如,不能以远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购入商品,因为这种异常低价往往暗示着商品来源可能存在问题。
其次,销售者对商标所有权人存在“不可能知道”与“应当知道但因疏忽大意而不知”等情况。“不可能知道”是指在正常的交易和认知情况下,销售者没有途径和能力知晓该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例如,销售者从正规的、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进货,供应商提供了相关的授权文件等证明材料,使得销售者有理由相信商品是合法的。“应当知道但因疏忽大意而不知”则是指销售者虽然在某些方面存在疏忽,但并非故意销售侵权商品。比如,没有对进货渠道进行严格审查,或者没有仔细查看商品的相关标识等,但主观上没有侵犯商标权的故意。
此外,销售者还需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这就要求销售者在进货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正式的供销合同、供货单以及所有相关的正式发票等,同时要能够清楚地说明商品的提供者是谁,包括提供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 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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