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8000元得到谅解书并主动退还后会怎么判刑?
我朋友涉嫌盗窃8000元,现在已经把钱退还了,也得到了对方的谅解书。但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会从轻处罚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具体的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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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8000元属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过,在本案中存在得到谅解书且主动退还的情节。若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及司法实践,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且情节轻微的,有可能被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但必要时仍需接受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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