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和法人哪个风险更大?


在探讨股东和法人哪个风险大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股东和法人的概念。股东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从而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的人;而法人在这里准确来说应该是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从债务责任风险来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比如,甲股东出资10万元持有公司股份,当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甲股东最多以这1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然而,法定代表人虽然一般不直接对公司债务负责,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面临诸多风险。如果公司因违法经营被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在刑事风险方面,股东如果参与公司犯罪活动,如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而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代表,在很多单位犯罪中,可能会成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在单位行贿罪中,法定代表人往往是首当其冲被调查的对象。 综合来看,股东和法人面临的风险不能简单地进行比较。股东主要的风险集中在出资范围内的经济责任以及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参与责任;而法定代表人除了可能涉及的经济责任外,还面临更多行政管理和刑事层面的代表责任。具体哪个风险大,要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等多种因素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