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成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我和对象原本打算结婚,我家给了他家彩礼。但后来因为一些矛盾,我们不打算结婚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给的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啊?我想了解在法律上对于结婚未成彩礼返还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结婚未成,在一些情况下是需要返还彩礼的。 首先来说说彩礼的概念,彩礼一般是指男方在婚前按照当地习俗,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女方的财物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只是订婚了,还没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那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比如小王和小李订婚时,小王家给了小李家彩礼,后来两人没去登记结婚,这时小王家就有权要求小李家返还彩礼。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即使领了结婚证,但如果从没有像正常夫妻那样一起生活过,比如没有共同居住、共同承担生活开销等,那么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指的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且这种情况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例如小张为了给彩礼,家里负债累累,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那么离婚时小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不过,实践中退还彩礼并不是简单的全数退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的过错等,来确定具体的返还比例 。如果双方对彩礼返还问题有争议,可以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