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好吃懒做不工作是否应该离婚?

我和另一半结婚几年了,可他/她一直好吃懒做,也不出去工作,家里的开销全靠我一个人。我现在感觉压力很大,生活也没有盼头,不知道这样的情况该不该选择离婚,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看待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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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否选择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虽然对方好吃懒做不工作可能会对夫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但这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法定的离婚事由。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对方好吃懒做不工作的行为导致夫妻之间矛盾不断,并且已经严重影响到夫妻感情,使双方无法共同生活,达到了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那么可以作为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一个参考因素。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一方认为因为对方好吃懒做不工作,导致自己无法忍受这种婚姻状态,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期望,看是否能够解决问题。如果经过沟通和努力,仍然无法改善现状,且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考虑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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