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老人过世是否要去?
我和男方已经离婚了,现在男方的老人过世了,我心里很纠结要不要去参加葬礼。去的话,感觉已经离婚了有些尴尬;不去的话,又怕别人说我不懂人情世故。我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看,我有没有这个义务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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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后对于男方老人过世,您并没有必须要去参加葬礼的义务。 在法律关系里,婚姻关系是一种受到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当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婚姻所产生的一些特定权利和义务也随之消失。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在离婚后就不再存在。而对于男方老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您与他们可能因为婚姻而有了亲属关系,但离婚后这种基于婚姻的亲属关联在法律意义上也相应弱化。 男方老人与您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权利义务约束。参加葬礼更多的是涉及到人情世故和道德层面的考量。如果您与男方家庭在离婚后还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或者出于对老人的尊重和以往的情分,您可以选择去参加;反之,如果离婚后关系比较僵,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不去参加也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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