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让我去做笔录,我应该去吗?
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做笔录,可我心里有点打鼓,不知道去了会不会对我不利。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也没干啥违法的事儿,但又怕不去会有不好的后果。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到底该不该去呢?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派出所通知您去做笔录时,一般情况下是应该去的。笔录,简单来说,就是公安机关把您讲述的相关事情记录下来,作为案件调查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所以,派出所通知您去做笔录是有法律依据的正常执法行为。 如果您是案件的证人,配合公安机关做笔录是公民的义务。因为您了解的情况可能对案件的侦破和处理有着重要作用,您的配合有助于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 要是您拒绝配合,虽然不会面临特别严重的处罚,但可能会影响案件的调查进度。而且,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您掌握的情况非常关键,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比如使用传唤证强制您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不过,如果您有正当理由,比如当时身体不适、身处外地无法及时赶回等,您可以和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改时间再去做笔录。同时,在做笔录的过程中,您有权利确保笔录内容如实反映您所说的话,如果笔录有误,您可以要求修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