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家庭成员需要写进去吗?
我在填写一些表格时,遇到需要填写家庭成员的部分。我的父母已经离婚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把他们写进家庭成员里。我不确定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界定,担心填错会有不好的影响,所以想问问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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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以及实际生活的各类场景中,关于父母离婚后是否要将他们写进家庭成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家庭成员通常指的是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或者法律拟制(如收养)形成的,并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即便父母离婚,他们依然是你的家庭成员。 在实际情况中,不同的表格填写要求会有所不同。如果是一些涉及家庭经济状况、亲属关系证明等的正式表格,比如办理低保、申请助学贷款等,通常需要填写父母双方的信息,因为父母即便离婚,在经济上可能仍然与你存在关联,或者在法定的权利义务上对你负有责任。而如果是一些单纯基于共同生活状态来界定家庭成员的表格,比如社区统计居住人口等,可能就只需填写与你共同居住的一方。 另外,在一些特殊的法律事务中,比如继承、监护等,父母离婚也不影响他们作为家庭成员在这些事务中的法律地位。例如在继承方面,子女仍然享有对父母双方遗产的法定继承权。所以,综合来看,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后还是应该将他们写进家庭成员,但具体要依据实际填写场景和要求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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