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的婚姻大事是否该由父母出钱?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了,可面临着彩礼、办婚礼等一大笔开销。我在想这些费用是不是该由父母出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儿女婚姻大事的费用承担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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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儿女的婚姻大事并非必须由父母出钱。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到子女成年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婚姻大事并不在父母法定的抚养义务范围内。 婚姻是子女个人的选择和生活的新起点,子女成年后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应该为自己的婚姻负责。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爱和传统习俗,会在经济上支持子女的婚姻大事,但这只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如果父母有能力并且愿意资助子女的婚姻,这属于赠与行为。按照《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 所以,儿女的婚姻大事,父母并没有法律上出钱的义务,子女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能力来规划和安排自己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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