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否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于车船税的会计处理不太确定。不清楚车船税到底要不要计入税金及附加里,因为这关系到财务报表的数据准确性。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车船税在会计处理上到底该怎么操作,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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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中,车船税是应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依据和会计原理。 首先,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这里的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也就是说,企业缴纳的车船税,在会计核算上要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来反映。 当企业计算出应缴纳的车船税时,会计分录通常为: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这样处理可以准确反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因拥有车船而承担的税费成本,也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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