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很多钱一直不还,我该怎么办?


当遇到别人欠很多钱一直不还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 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欠款人进行友好协商。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例如是否遇到经济困难等。在协商过程中,可以尝试与对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比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还款或者减免部分债务等。这种方式相对温和,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但要注意保留协商过程中的相关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防后续出现纠纷。 ### 申请支付令 如果欠款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提起诉讼 若协商无果或者申请支付令后债务人提出异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同时,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您胜诉,而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申请支付令还是提起诉讼,都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