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的处罚标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首先,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就会触犯非法行医罪。这里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包含多种情况,比如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却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等。
而“情节严重”一般指这些情况: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等。符合这些“情节严重”的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要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比如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造成就诊人死亡,那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有上述不同情节,按相应规定处罚。同时,如果非法行医还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 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概念:
非法行医罪: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如上述列举的造成一定医疗损害、引发传染病风险、违规使用医疗用品、多次受罚仍非法行医等情况。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达到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程度。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在哪些情况下会需要承担非法行医的处罚?
我最近对非法行医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比较关注,自己也有些困惑。就是想弄清楚到底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形下,一个人的行医行为会被认定是非法行医,进而要承担相应处罚呢?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详细说说。
刑法中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发现家附近有个诊所,感觉医生不太靠谱。听说非法行医有立案标准,我想知道具体达到什么情况就会被认定为非法行医罪而立案呢?是看造成的后果,还是有其他判断依据呀?想详细了解下相关标准。
刑事非法行医罪具体是怎么量刑处罚的?
我朋友没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就开诊所行医,现在好像被调查了,我很担心他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想了解下非法行医罪在不同情况下具体的量刑标准,以及什么样的情况算是情节严重。
非法行医罪具体是如何量刑判定的呢?
我发现身边好像存在一些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却从事医疗活动的情况,很想知道法律上对于非法行医罪在不同情形下具体是怎么判刑的,比如出现什么情况会判得重一些,什么情况相对轻一些。
非法行医罪会被追究哪些刑事责任?
我对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责任不太清楚。我身边有人好像在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给人看病,我很担心这会有严重后果。想了解一下,如果真的构成非法行医罪,到底会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呢?是罚款还是会坐牢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