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责任划分标准在我国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工伤责任划分,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发生工伤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此外,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职工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比如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总之,工伤责任划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