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流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是成立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的职责是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 第二步是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三步是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四步是税务注销。企业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缴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只有完成税务注销,才能进行工商注销。 第五步是工商注销。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企业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予以注销登记,企业的法人资格随之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