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我再婚了,现在的配偶带着一个孩子。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个继子女对我有没有赡养义务呢?以后要是我老了,继子女需不需要养我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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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关键在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抚养教育关系,通俗来讲,就是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的时候,承担了他们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并且对他们进行了生活上的照顾和教育。比如说,继父母供继子女读书、给他们提供住所、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等,让继子女能够健康成长。如果形成了这种抚养教育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就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然而,如果继父母没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比如继子女一直是由其生父母单独抚养长大,继父母没有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照顾,那么他们之间就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上来说,继子女通常是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的。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继子女在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但从道德层面来看,大家还是提倡继子女在能力范围内对继父母给予一定的关怀和帮助。毕竟家庭关系不仅仅依靠法律来维系,亲情和道德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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