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通常如下: **现场处理阶段**: 发生交通事故后,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若造成人身伤亡,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责任认定阶段**: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会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之后,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相关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该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裁决处罚阶段**: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损害赔偿调解阶段**: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该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司法诉讼阶段**: 如果调解未成功或者当事人不选择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