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不付款总包该怎么办?


当遇到分包不付款的情况,总包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来处理:首先,及时进行交涉是很重要的一步。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与分包方沟通,明确表达付款要求,了解不付款的原因,争取友好解决问题。这种方式成本低且能保持双方的合作关系。其次,要及时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对于后续可能采取的法律手段至关重要,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工程进度记录、往来的沟通文件、结算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工程实际情况。再者,可以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诉(包括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若选择起诉或仲裁,要明确诉讼或仲裁的对象。在这类纠纷中,属于典型的企业债务纠纷,在诉讼或仲裁中可以将总包人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将甲方作为第三人,也可以将甲方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将总包方作为第三人,也可以将总包人和甲方同时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进行。《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是分包单位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看分包的具体情况。依法分包的,总包方应在未支付工程款限额内承担民工工资垫付责任。总之,总包在遇到分包不付款时,要冷静应对,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在建筑工程中,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意味着,如果分包单位出现问题导致建设单位权益受损,建设单位既可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或者要求二者共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