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打算把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但是不清楚这一操作在税务方面有什么规定。想了解下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要是需要缴纳,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相关优惠政策,希望懂的人能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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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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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下相关概念。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它可以用来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增资本。转增资本就是把盈余公积变成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但这里说的是资本公积,并非盈余公积。 对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一般情况下,要视为利润分配。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如果企业是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也就是说,如果是居民企业之间,因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所获得的相当于股息、红利部分的收益,在符合条件时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 不过,如果投资方是个人股东,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就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依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等相关规定。所以,企业在进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操作时,要准确判断自身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处理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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