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案件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律师费指导价有何规定?


在台州,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先说政府指导价的情况。对于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收费是1500 - 8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为1500 - 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是2500 - 25000元/件。如果是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可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这是因为自诉案件和被害人代理情况相对复杂程度可能较低,所以收费有调整空间。相关法律依据来源于《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 。 民事诉讼案件方面,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2500 - 10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则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为6 - 8% ,收费要是不足2500元,可按25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是5 - 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为4 - 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是3 - 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为2 - 3% ;1000万元以上是1 - 2% 。这是考虑到涉及财产案件,财产数额不同,律师工作量和责任风险不同,所以收费不同。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情况,就是律师事务所提供除上述政府指导价涵盖范围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时,收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例如一些非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或者新型的商业法律事务等。 另外,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